法庭:女護理虐老 官斥惡毒

上水一間護老院的女護理員在工作期間涉嫌虐待八十九歲行動不便的女院友,當中包括用掃帚「叉」住對方上半身,及屈曲對方的的手掌自行掌摑,有關過程遭不值其所為的同事拍下成為罪證,並報警揭發。女被告昨於粉嶺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普通襲擊罪,裁判官聆聽案情後,直斥被告「心地惡毒」,並指她「無愛心就唔好做護老院,依家害人又害到自己!」現先將她收押至本月廿六日以索閱社會服務令報告始作判刑。

被告潘秋蘭(五十一歲)現時無業,被控在今年九月廿八日於上水保榮路的「明益護老院」兩度襲擊八十九歲女事主陳瑞敬。事主女兒葉女士昨到場旁聽後,在庭外指希望事件可警惕其他護老院,杜絕虐老事件,她又指母親轉換護老院後,健康及精神明顯好轉。

指壓力大 遭辱罵失控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是寡婦,她○○年持單程證來港定居,丈夫於一一年因癌症去世,現時她與廿二歲讀大學的兒子相依為命,而她在該護老院任職兩年,月薪八千元,事發後已被辭退,現時失業。辯方指稱被告在護老院每天「朝七晚七」工作十二小時,須同時照顧近廿名年老院友的起居飲食及清理他們的大小便,工作壓力沉重。事發時因女事主拒絕在輪椅坐下扣上安全帶,又用粗口辱罵被告,故被告在一時失控下才犯案。辯方並呈交多封被告同事及院友家人所撰求情信,指她心地善良及熱心工作,但裁判官不表認同。

案情指,事主在○九年十月入住該護老院,案發早上八時,被告替事主扣緊輪椅的安全帶時,事主拒絕並站起,被告憤而舉起掃帚「叉」住事主上半身,事主用手撥開掃帚。兩小時後,被告仍心情欠佳,走到事主面前屈曲對方右臂,逼事主自摑。另一名女護理員將被告的襲擊過程用手機攝錄,交予事主的女兒觀看而揭發事件,事主女兒在十月九日報警,被告被捕後承認犯案。事主經檢驗後,證實身體無表面傷痕,健康狀況良好。

案件編號:FLCC 380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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