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灣村納郊野公園 環團提議賠償

【本報訊】港府建議修訂法例把三幅「不包括的土地」、包括大浪西灣一幅土地納入郊野公園範圍,立法會審議有關修訂的小組委員會昨開會聽取各界意見,有出席的原居民稱,過去十年只有兩宗在郊野公園範圍興建丁屋的申請獲批,擔心丁權受影響,質疑港府「強搶民產」。有保育團體建議,港府向受影響原居民賠償或容許他們經營鄉村旅舍,平衝發展與保育。有議員指若港府未能釋除居民疑慮,不排除提出修訂,阻止大浪西灣的土地納入郊野公園。

梁福元:違70年代承諾

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梁福元指,港英政府七十年代曾承諾不會將有人居住的村落納入郊野公園範圍,質疑政府出爾反爾。他續指,港府多年來對「不包括的土地」內的原居民村管制甚多,「連開小食亭都唔批」,若納入郊野公園範圍,興建丁屋將須由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審批,手續更繁複。早前已就修訂條例入稟司法覆核的西灣村原居民黎多密指,法庭將於下周決定是否接納其申請。

但有環保團體指,修例是防止再有發展商在大浪西灣動工建私人別墅,保育當地的唯一方法;土地正義聯盟代表朱凱迪指,港府可考慮向原居民賠償。環境保護署指,修例後,原居民仍能申請興建丁屋,且漁農自然護理署將加強管理,例如派人收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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