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電腦節」鬧雙胞 高院開審

【本報訊】「電腦節」於一○年鬧出雙胞胎事件,指稱首創「電腦節」名稱及已舉辦多年的香港電腦商會在當年入稟高院,要求禁制香港電腦業協會再使用「電腦節」一名舉行展銷會,案件昨於高院開審。法官在庭上指,明白與訟雙方過往有很多恩怨,不過訴訟重點在於被告一方舉辦的活動,有否令人感覺有影射原告舉辦之活動的成分,故不希望兩個商會把雙方的恩怨帶上法庭公開爭論。

「電腦節」三字令市民混淆

原告香港電腦商會的代表律師陳詞指,坊間一直認定「電腦節」由原告舉辦;雖然被告香港電腦業協會在深水埗舉行的活動稱為「腦場電腦節」,但有「電腦節」三字已令公眾誤解,以為同樣是由原告舉辦。原告又指「節」一字有快樂的氣氛,不能單純作為展銷產品使用,原告一直沿用電腦節三字,故應屬原告專有。惟法官駁斥指,不是原告一直沿用便等同於電腦節是原告專有,因原告並沒有把「電腦節」三字註冊。之後原告傳召香港電腦商會創會會長張耀成作供,指被告於一○年舉辯「腦場電腦節」,令市民產生混淆,影響原告活動的收入。

案件編號:HCA 62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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