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區牌被拆 布置大花牌

政府公物遭人強拆﹗粉嶺聯和墟一間律師行將於明日開張,各方好友包括多個鄉事委員會紛紛送上合共十七個巨型花牌致賀。工人需要在建築物外牆搭棚搭建花牌,但有人竟私自將旁邊的禁區指示牌拆走,並僅用膠帶繫於附近較低位置的棚架上,大風吹起時更搖搖欲墜,對道路使用者構成威脅。

事件曝光後,路政署已指示承建商進行維修,並對有關懷疑蓄意破壞公物事件通知警方。遭拆走的禁區牌位於粉嶺聯富街與聯發街交界,現場搭有多個花牌,花牌上分別寫上由沙頭角區鄉事委員會及打鼓嶺區鄉事委員會等致送。據現場一名花牌師傅張鑑林稱,律師行於明日開張,需於今日內完成搭建共十七個巨型祝賀花牌,花牌足足圍繞聯和道、聯發街和聯富街。曾為去年「西九大戲棚」製作紙紮花牌的張師傅續稱,疑有搭棚工人本着好意,不想其中一個花牌搭建後遮蓋禁區牌,遂私自將它拆走,並繫於附近的棚架上。

膠帶繫棚架危及途人

不過,現場所見,棚架上的禁區牌只用膠帶繫上,且裝設位置比原先低了一大截。有市民亦不值有人私自拆走改動禁區牌的行為,以及擔心會構成危險,故早前將現場情況拍下,並上載至互聯網討論。張師傅昨見記者為事件追訪,隨即主動將禁區牌用螺絲鑲回原先位置,有花牌因需稍作遷就而「升高」,未能與旁邊花牌對稱。

毀壞公物可判監十年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強拆禁區牌有機會觸犯刑事條例下的刑事毀壞公物罪,最高可被監禁十年,亦有機會觸犯《道路交通條例》,若任何人無運輸署署長、警務處處長或路政署署長的同意而移動、損壞或以任何方法干擾交通標誌,即屬犯罪,可罰款一千元及監禁三個月。

路政署回應指,該署知悉事件後已即時派員實地查察,並指示承建商即時維修,維修工作已完成。該署亦就上述懷疑蓄意破壞公物一事通知警方。另外,有傳有關律師行開張當日早上會有舞獅表演而需封路,但路政署指未有收到封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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