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南沙地估值300億

【本報訊】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的家族爭產案昨續審,外界曾估計遺產逾三百億元,但法官昨在庭上首次披露,單單是霍家在南沙土地的估值已達三百億元。換言之,霍英東長房三子霍震宇現時質疑二哥霍震寰在霍家成員簽署和解協議時,未有披露家族公司有權用一元回購約四分之一的南沙發展計劃利益,該部分涉及的價值已達七十八億元。惟震寰否認曾有隱瞞,更指震宇在簽署和解協議前已知道有回購權一事。

引發今次震宇要求重開爭產案的爭議,就是有榮有限公司於九七年六月,把霍家在南沙發展計劃約百分之廿六的權利賣給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但有榮可於○七年六月前行使「一元回購權」,震宇現質疑震寰在霍家成員於去年八月0簽署和解協議時隱瞞此項回購權條款。

震寰律師說明回購條件

代表震寰的資深大律師張健利陳詞指,有榮行使該回購權時,並非僅用一元便可回購有關權益,同時並要償還股東給有榮的貸款;震宇是有榮和霍英東基金兩間公司的董事,應該對此知情。另外,震宇於前年十一月已從霍英東基金會議中得悉回購權已經過期,他當時雖對回購權不感興趣,但他是在明知有此事下,仍於去年八月簽署和解協議,故此事後便不能投訴震寰有隱瞞。

張續指,現時要求重開爭產案的三名長房成員都已按和解協議分得一些遺產,震宇分得約二億八千萬元,麗娜分得約一億一千萬元,麗萍分得約一億五千萬元。霍英東胞妹霍慕勤和霍家第二和第三房會因重開爭產案而暫時未獲分產,故此法庭應顧及該些「無辜」的家族成員,下令擱置重開聆訊而繼續執行和解協議。

霍慕勤的代表律師亦指,震宇前年興訟時指她年老體弱、不擅英語、未能執行霍英東遺願及偏幫震寰等,惟霍家簽署和解協議後,該些指控也告結束。

案件編號:HCA 215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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