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到歷史上的東廠,不能不說明朝的錦衣衞,朱元璋建立後其職能是:「掌直駕侍衞、巡查緝捕」,但後來由於他大肆屠戮功臣,感覺傳統的司法機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使用起來不太順手,於是將錦衣衞的功能提升起來,使其成為皇帝的私人員警,擁有自己的監獄,可以自行逮捕、刑訊、處決,不必經過一般司法機構。
東廠的發明者是明成祖朱棣。他覺得設在宮外的錦衣衞使用不方便,於是由身處王宮宦官掌領偵緝機構,由於其位於東安門北側(今王府井大街北部東廠胡同),因此被命名為東廠。
東廠的職能是「訪謀逆妖言大奸惡等,與錦衣衞均權勢」,起初,東廠只負責偵緝、抓人,並沒審訊犯人權力,抓住嫌疑犯要交給錦衣衞審理,但到了明末,東廠也有了自己的監獄,東廠權力在錦衣衞之上。
歷史上的東廠,給人的印象都是負面的,但是也不必懷疑其在整治吏治的正面作用,在維護中央集權制度一直發揮特殊的作用。
好了,如果將三中全會將要進行的司法垂直領導的改革,簡單比喻為建立「新東廠」,不一定準確,但是,習近平和王岐山進行這樣的改革,必然有利他們反腐,整治中共的吏治。首先,這當然是連日講的對地方政府的監督有力了,而且在中央層面也有力了。十八大後中央巡視組強調要「一次一授權」,這其實也是對中央紀委某些人也不完全信任。
相信,三中後習王的「新東廠」,當令貪官恐懼。
但是,如果「新東廠」若攬權或造冤案,若也介入黨內政治鬥爭,成為政爭工具,恐怕就走向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