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公布的都市固體廢物按量徵費第二階段文件,提出的廢物徵費模式類似台北及首爾的按量收費制度,惟兩地均面對非法傾倒廢物問題,同時要推出其他的措施堵塞漏洞。
台北市於○○年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後,大幅減少公共垃圾箱數目,又關閉部分垃圾收集站,以減少非法棄置垃圾。首爾的廢物按量收費於九五年起實施,其後設立獎金制度,若有人舉報非法傾倒廢物,最高可獲發違例個案罰款中的八成;當地亦面對鄉郊地區非法棄置垃圾,廢物處置費用則由整個社區支付,再由住戶攤分。
就可能面對的執法問題,環境局發言人解釋,從海外經驗顯示,其他地方在推行初期都有出現非法棄置問題,但情況會隨年月紓緩,署方期望透過宣傳教育及加強執法應付問題。
至於有私人土地被用作堆填但又不受法例規管,該局指於六月提交的《2013年廢物處置(修訂)條例草案》,建議加強規管在私人土地擺放建築廢料,並必須向土地擁有人取得有效書面許可,及需符合其他法例要求。地政總署發言人則指舊批約農地受集體政府契約所規管,而在舊批約農地內堆土或棄置泥頭沒有違反集體政府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