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恒豐企業主要股東李德義之子李建勤與前妻曾昭穎的贍養費上訴案,昨日由曾昭穎一方在高院陳詞,其御用大律師指李氏父子所謂的收回財產協議,其實只是偽裝,因為涉及的日本地產業務,最終仍是由李建勤控制。大律師又指李氏父子除了涉嫌偽造協議外,李建勤在離婚前後「使錢如倒水」;因其不當行為,大律師認為應為此增加曾昭穎從婚姻資產中瓜分贍養費的比例,最少應取得一半。據估計,她要求的贍養費金額超過卅億元。
御用大律師Charles Howard陳詞指,雖然李建勤在日本的業務以至整體婚姻資產,來源大都是來自父親李德義,但夫妻其後有發展業務令資a產增長,因此應歸類為婚姻資產,用以計算贍養費;亦不能任由李德義聲稱取回,便把資產幾乎歸零。況且從離婚後的事實觀察,李德義雖然聲稱從兒子手上取回日本資產,但事實上業務仍是由李建勤控制,所謂收回根本不是事實。
Howard指李氏父子在案中涉及不當行為,包括涉及偽造協議,李建勤又「使錢如倒水」,Howard舉例指對方單計維修其私人飛機,保養每年已耗六百萬元,故曾昭穎獲得的贍養費更應超過五成。
案件編號:CACC 154,166/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