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陳玉峰弟抗警罪成收押

「佔領中環」行動女義工陳玉峰的胞弟陳白山,早前在旺角街頭遇上軍裝警員截查時,被指只拿出身份證「揚一揚」便算,拒絕交出該證讓警員查看,之後更急步離開又大叫「差人打人」,警員警告他無效後,上前指欲扣上手銬拘捕他,惟他不停擺動身體避開,警員最終要召增援將他拘捕。陳白山事後被控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他昨於九龍城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收押至下月六日待索取背景報告始判刑。

被告陳白山(廿三歲)報稱無業,被控今年九月七日於廣東道抗拒男警鄧啟忠。控方庭上透露被告有五項案底,其中兩項與本案相同。

不順從指示戴上手銬

男警鄧啟忠供稱,當日中午他與同袍巡至長旺道時,看見迎面而來的被告四處張望,但被告卻刻意迴避他的眼神,即時垂下頭急步離去。鄧懷疑被告與扒竊案有關遂截停他,並要求他出示身份證。惟被告不合作,只拿出身份證隨手一揚說:「你淨係話出示,我畀你望一望就得啦!」之後稱趕上班便離去。鄧隨即按着被告肩膊要他合作,但被告繼續前行,鄧遂警告會檢控他阻差辦公,被告反大叫:「你做咩掂我?我又冇犯法!差人打人!」

鄧追截被告至廣東道街市一帶,重申要他出示身份證,但被告沒有依從,鄧遂以阻差辦公罪名將他拘捕,並擬向他扣上手銬;但被告又不依從指示將雙手放在身後,反而撐開雙手及不停擺動身體避開,鄧的同袍要求增援,最終將他拘捕。

被告被裁定控罪表證成立後,沒有自辯;辯方在結案陳辭時指,鄧當時沒有解釋截查原因,又沒有明示被告要「交出」身份證,認為鄧是非法拘捕,不算執行職務。

裁判官裁決時認為鄧懷疑被告屬合理,被告的做法亦不符合查閱身份證之目的,故鄧有合理原因拘捕他,遂裁定被告罪成將他收押候判。辯方隨即向法庭申請讓被告保釋等候上訴,但遭駁回。

案件編號:KCCC 350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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