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煞鐵鉗夾指 打盲債仔

男子賭輸啤牌後疑「走數」八千元,在街上與債主狹路相逢,為追回賭債,債主夥同行二人遂以「酷刑侍候」,先當街專攻其臉部拳打,之後在街坊眾目睽睽下,將滿臉血污的債仔押上公屋單位,再毒打兼施以鐵鉗夾手指等「酷刑」,債仔最終被警方救出,惟雙目已慘被打至左眼失明、右眼尚餘少許視力,右手中指亦被夾至前指節變形。事後被捕的涉案三名男子昨於高院認罪,法官將三人繼續收押至今日,待參閱事主最新的康復報告及辯方求情後,始作判刑。

首被告盧智偉(卅六歲),次被告李維波(四十三歲)及第三被告詹凱明(四十一歲),承認非法禁錮、搶劫、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及襲擊導致他人受傷等共四罪。控罪指三人在去年六月廿九日在天水圍天耀邨耀民樓單位內非法禁錮男事主梁英明(卅九歲),首被告另承認在同日搶劫事主四千二百元現金及兩部手機,以及有意圖令事主受嚴重傷害;次及第三被告則承認在同日襲擊導致事主受傷。控方指,令事主左眼失明的襲擊與次及第三被告並無直接關係,故該二人的襲擊罪名較輕。

控方指首被告有九次案底,○七年患精神病,去年起領綜援,有黑社會背景。次被告曾任麵包師傅及司機,現亦領綜援;第三被告過往賣水果為生,兩人均各有三次案底。控方又透露雙眼受重創的事主,自去年七月接受過眼部手術後,視力毫無改善。

玩啤牌欠賭債惹禍

案情指,任職裝修工的男事主與首被告在去年五月經朋友介紹而認識,之後二人曾玩啤牌賭錢,梁在去年六月廿六日輸了八千元給首被告,但沒有即時付款。同月廿九日下午,事主往天水圍天耀邨找女友,在天耀邨內的足球場遇上三名被告。首被告即喝罵要他還錢「掙我嗰八千蚊唔駛還呀!」,說罷更一拳打向事主的臉,之後三被告將他捉住繼續狂打他的臉。事主頓覺暈眩且臉部血流如注,三被告遂將他拖到首被告的耀民樓單位。

途中一行人遇上不少街坊,在電梯大堂候升降機時亦有保安員及街坊在旁,三名被告未有收斂,更當眾將事主的頭撞向牆壁。至入屋後三人再對事主拳打腳踢,同時拿來鐵鉗去扭夾他的手指,首被告更搶去他身上的現金及兩部手提電話,期間更一度向事主「叉頸」令他不能發聲叫救命。此時警員接報到場,因有街坊認得首被告而引路往其單位,救出事主及拘捕三人。

事主送院檢驗後,證實他右眼眶底部骨折,僅餘一成半視力,只能看到手部動作;左眼視網膜剝離,永久完全失明,甚至沒有光覺。而他的右手中指被夾後,亦出現「槌狀指變形」即前指節變形。

案件編號:HCCC47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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