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女嬰雙重投保 母欺詐罪成

【本報訊】未婚售貨員○七年底誕下女兒迅即為對方向兩間保險公司購買巨額人壽保險,共值四百五十萬元,惟女兒僅四個月大時在內地窒息不治,身為唯一受益人的母親獲賠逾二百萬元,但在索保過程中揭發她涉隱瞞「雙重投保」和女兒去世前一日的行程資料。案件在區院經審訊後,法官昨裁定該名母親欺詐和企圖欺詐兩罪成立,將她收押至下月十九日判刑。

獲賠二百多萬

法官裁決時先表明,不會猜測女被告文彩鏵(卅二歲)之女兒的死因,其死因亦非本案關注之處。法官表示,被告早已向警方口頭招認向宏利保險(國際)有限公司為女兒投保時,未有申報之前已在滙豐人壽保險作相類投保;被告亦在錄影會面中,承認向滙豐虛構女兒去世前一日的情況。法官認為以上資料對保險公司是非常重要,會影響公司們批出保金的決定,故裁定被告罪成。

辯方求情時強調,被告女兒去世時沒有疑點,本案並非一般「呃保險」,只是填報文件時疏忽;而且被告替其母和胞妹購買保險時,都如實披露。辯方指被告自中五畢業後,先後在多間公司任職售貨員,案發時月入七千至八千元。

案情指出,被告於○八年一月為女兒向滙豐購買二百五十萬元人壽儲蓄保險,翌月再向宏利買二百萬元人壽意外保險時,卻訛稱女兒沒有其他投保。同年四月,她帶女兒回內地探親時,女兒在旅館內死亡。宏利先向被告賠她二百多萬元,滙豐調查時發現被告虛作不實陳述而拒賠償,並且通知宏利被告屬「雙重投保」。

案件編號:DCCC 57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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