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感化期再偷竊 無業婦罪成

【本報訊】無業女子犯盜竊剛在今年八月被判感化令,惟不足兩個月又萌生貪念,今次偷竊時更動用錫紙包裹兩盒近三千元海味,離店時因觸動警報事敗被捕,並揭發她身懷另一店的藥油等贓物。被告昨於粉嶺法院承認兩項盜竊罪,裁判官嚴斥她「賊性難改」,將她收押候取感化報告至十一月七日始判刑。

偷完藥油偷海味

卅九歲被告鍾子恩被控在今年十月十一日於上水廣場「樓上燕窩莊」偷取兩盒值二千九百多元的海味,另同日在港鐵上水站內的屈臣氏,偷取一支藥油及一支洗臉膏共值一百四十多元。被告有一項盜竊案底,今年八月在沙田法院被判感化一年,即被告在守感化令期間再犯本案。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已離婚,曾任銷售員但已失業一年,由於有抑鬱症傾向,故對盜竊不能自制。裁判官則認為法庭上次判感化,已給予她改過機會,今次更在偷藥油得逞後,相隔短短四十五分鐘再去偷海味,行為愈來愈大膽。案情指,被告在燕窩店離開時警報響起,職員上前阻止她離開,在她身上搜出屬該店的海味被錫紙包裹,及屬另一店的藥油及洗臉膏,警方接報將她拘捕。

案件編號:FLCC 351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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