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被轟違反新聞操守

【本報訊】壹傳媒累計侵犯東方版權已高達四十九次,社會各界狠批壹傳媒屢次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違反新聞操守,行為極不恰當。

「有人一而再、再而三咁侵犯人哋版權,完全冇尊重過其他人,份份報刊都咁做,仲得了?」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指,被擅用的新聞圖片往往是人家之獨家照片,侵權行為嚴重侵犯他人利益。壹傳媒作為傳媒機構,旗下刊物卻一而再侵犯別人版權,有漠視新聞操守之嫌。

議員倡加罰則 保版權人利益

立法會議員陳偉業亦批評,壹傳媒做法不恰當,違反新聞道德。為打擊持續侵權行為,他認為政府應考慮修例,加強罰則,提高阻嚇作用,保障版權持有人利益,「依家侵權情況常見,政府應該做啲措施去阻止侵權行為。」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根據《版權條例》,版權持有人一旦懷疑作品遭人侵權,可以循民事程序訴諸法庭,要求侵權者賠償版權持有人損失、利用侵權圖片所獲得的利潤及要求對方支付合理的律師費,並要求法庭頒布永久強制令,禁止對方使用侵權物件。版權持有人亦可向海關投訴,惟根據過往案例,海關甚少對該類案件作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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