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茅台私有化 廉署反貪勿軟化

唔經唔覺,人稱貪曾嘅曾蔭權爵士落台已經超過一年,但佢嘅貪腐醜聞依然陸續有來,民怨依然無法平息。呢,尋日又有政黨拉大隊去北角廉政公署總部,舉報貪曾懷疑偷取公家茅台酒在先,毀滅罪證在後,要求廉署介入調查,向市民交代。

東方報業集團舊年六月直擊報道,曾蔭權爵士卸任搬竇時,財物足足裝滿成千個紙皮箱,當中包括最少十箱總值約一百八十萬元嘅名貴茅台酒,全部由禮賓府搬往前行政長官辦公室自用,變相將公家茅台私有化。

奇怪嘅係,政府部門對「偷酒門」含糊其辭,至今依然無人能夠清楚解釋。直至申訴專員公署介入調查,揭發原來特首辦自把自為,已經將回歸後長達十五年嘅存酒紀錄全部銷毀。正所謂,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其他部門嘅存酒紀錄一覽無遺,唯獨特首辦毀屍滅迹,好明顯係有人作賊心虛啦。

貪曾濫用職權,將公家茅台私有化已經涉嫌犯法,事後毀滅罪證更加係罪加一等。正如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話齋,過往有公務員問同事或友人借款五百元至一千元,廉署亦立案調查,最後告上法庭,無理由對「香港第一貪官」貪曾嘅種種醜行視若無睹。

係咯,議員就講得啱嘞,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吖嘛,貪曾胡作非為,一般市民就話奈佢唔何啫,作為反貪利器嘅廉署有咩理由無動於衷?其實,東方報業集團舊年接連揭發貪曾「貪遍省港澳,歎盡海陸空」,單單動魄驚心,件件罪證確鑿,即使唔計死無對證嘅「偷酒門」,當局只要揪出任何一項順藤摸瓜,已經足夠將貪曾繩之以法啦,廉署拖拖拉拉,閃閃縮縮,唔通真係有難言之隱?

有辦你睇o架,喺西方國家,新聞第四權嘅監督效果立竿見影,被傳媒揭露醜聞嘅政客大都好快落台受審。就講德國前總統武爾夫舊年捲入受賄七百多歐元醜聞吖,德國法庭月前已經落案起訴佢受賄罪。反觀貪曾嘅連串貪腐醜聞,涉案金額大得多,性質嚴重得多,廉署查到今時今日都未有下文,實在好難令人信服囉。

一句到尾,公家茅台私有化,廉署反貪勿軟化。市民嘅耐性係有限o架,正如民調顯示,超過九成受訪者質疑廉署執法不力,放軟手腳調查貪曾及貪湯事件,有違公義同公眾期望,再咁拖落去,民怨好快燒向現屆政府嘅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