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代雙貪」為何引起港人這麼大的回響,除了他們位高權重,未能以身作則,為香港的廉潔奉公把關也算了,令大眾市民髮指的,是他們竟親手擊碎香港公務員向來引以為傲嘅廉潔守則!是以有政治團體要到廉署舉報貪曾擸茅台,老朽絕對支持。貪曾治下嘅特首辦,竟將過往的存酒紀錄全部銷毀,這除了話畀大家知:嗱!毀咗屍滅咗迹,就乜都冇發生過喇!
「廉潔奉公」係一種美德,更加係一種規矩。若然在上的都不遵守,如何叫在下的公僕都以這種精神去處事?東方報業集團去年直擊貪曾將總值約一百八十萬元的公家名貴茅台酒,搬往前行政長官辦公室自用。有證有據,何以政府粒聲唔出,當事人貪曾又唔勇敢地走出來解畫?
「公物私用」都暴露在太陽底下,身為特區之首,率先破壞了規矩,又該當何罪?大家唔好以為呢啲係「小意思」,開講都有話: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如今連存酒紀錄都銷毀埋,加上總銷毀嘅快勞高過大帽山,呢家嘢認真惹人遐想!究竟貪曾仲毀屍滅迹咗乜鬼嘢呢?
公然破壞規矩,又有幾大鑊呢?一百幾十萬元酒啫,或者貪曾看破塵世,深明「自古聖賢皆寂寞,惟有飲者留其名」,咁都有罪?香港何以刁民野蠻女友多,連議員也有如此不識趣者?內地經濟學家張維迎話:有些地方對企業家真優惠,企業家到他們那裏,連坐飛機都不需要安檢,這樣的地方你敢投資嗎?它沒有規矩。對於企業家來講,最重要的是你的法治與文化環境,是不是使他感到「白天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
貪曾銷毀大量紀錄,以為變成灰燼就可隨風而逝!誰不知如此冇規冇矩,帶頭破壞香港的法治和廉潔的文化環境,即使廉政公署嘅調查係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喺老朽心目中,佢係千古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