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恒基地產集團主席李兆基計劃捐出新界馬田壆地段協助年輕人置業,但佔有上址部分農地的一名花農,聲稱已佔用該處達十四年,不願交出約五萬平方呎的農地。恒基地產旗下公司早前入稟區域法院要求該花農交還農地,案件昨日提訊,花農表示現正申請法律援助應付案件,法遂將案押後至十一月廿二日再訊。
原告為Lung Cheung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是恒基旗下公司,首被告陳業生(譯音)及次被告陳偉明。入稟狀指,原告是元朗馬田壆村相關地段的業主,自九三年起把土地租給首被告父親,但該父於○二年把部分地段擅自租給次被告。首被告父親去世後,首被告與原告續租,而次被告則繼續佔用該土地,原告現要求兩名被告交還涉案的土地。
昨有到庭的陳偉明在庭外稱,自九九年在上址經營果園兼一家自住,一直不知業主是「四叔」李兆基,亦從來沒有交租,直至近年恒基要發展該地才得悉。他稱若被趕離家園是「玩死我哋」,並懇請「四叔」手下留情勿趕絕他一家,他亦考慮申請逆權侵佔。
案件編號:DCCJ 2576/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