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西醫聲稱因婚姻出現問題,導致心神恍惚,加上放工回家又要獨力照顧兩名孩子,在心力交瘁下一時忘記要向香港醫務委員會續牌,因而無牌行醫了廿一天,事後被檢控。被告昨在觀塘法院承認未有註冊而從事內科執業罪,裁判官指醫生往續牌屬基本責任,若被告因個人生活影響而忘記續牌,應考慮「係咪繼續執業」,遂判他罰款兩萬元。
三十八歲被告李耀光自○○年起便成為註冊西醫,事發時在海麗商場的卓高家庭醫務所駐診,他承認在今年七月三日至廿三日期間無牌行醫。
案情指被告的執業證書在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到期,醫委會在去年九月至今年五月期間,先後寄過三封信提醒被告續牌。至今年七月三日,因已過了六個月寬限期,醫委會正式通知被告已將被告從執業名單中剔除,他在七月廿三日始申請續牌,但承認在無牌期間仍有行醫。
辯方求情稱被告事發時與妻子出現婚姻問題,妻子搬離家後,他每天晚上回家仍要照顧兩名年幼孩子,身心俱疲,加上有關通知書均寄到被告外母家,故才忘記要續牌。
案件編號:KTCC 5311/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