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患躁鬱症的政府化驗所技工,聲稱因精神科藥物令其性能力下降而擅自停藥,結果病發,持假槍搶劫「一樓鳳」。他早前於高院承認一項搶劫罪,法官昨參考其精神報告,判他監禁五年。
辯方大律師昨求情指,四十四歲被告吳建新,○九年起因喪母患上躁鬱症,服藥後因性生活問題與太太出現爭執,犯案還押後妻子稱稍後會與他離婚;此外他是長俸公務員,月入連房津達四萬六千元,今次犯事或令他下半生損失過千萬元收入,加上他主動認罪,犯案是受病症影響,至今還押近兩年,故望法庭准他即時釋放。
但法官指,此案涉用假槍,須從嚴處理,一般需判監約十年,以九年作量刑起點,除因認罪減刑三分一外,更因被告患病而額外再減刑一年,最終判監五年。
案件編號: HCCC 226/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