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屆香港冠軍練馬師簡炳墀,被指在前年二月的上水鄉事委員會選舉中,向一名村代表提供一百卅張「金牛」賄選,簡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囚十四周,並已於今年一月初刑滿出獄。惟他欲推翻定罪之心不滅,在今年七月向終審法院提出終審上訴許可,但被終審庭法官以上訴論點細碎為由而即時否決其申請,令他翻案希望幻滅。
但另一邊廂,律政司認為簡炳墀判刑過輕,已向上訴庭提出覆核刑期申請,有關聆訊已定於下周五(十八日)下午處理,換言之簡炳墀仍有可能被「追加」刑期而需再度入獄。
案件編號:CAAR11/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