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涉貪案 郭炳湘獲撤擔保

【本報訊】因捲進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而於去年五月被廉政公署拘捕的新鴻基地產非執行董事郭炳湘,前日獲廉署撤銷擔保,是案中唯一獲「放生」的被捕人士。有熟悉廉署運作人士指,相信廉署因證據不足,未能提出檢控,又不能無止境要求被捕人士返回廉署報到,故最終撤銷其擔保。至於郭炳湘兩名胞弟,即新地兩名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以及許仕仁等共五人涉及的案件,將於明年五月在高等法院開審。

或因證據不足未能提控

本報記者前日下午四時發現郭炳湘在一名法律界人士陪同下抵達北角廉署總部,相信是辦理相關手續,之後離開。新地昨發出通告,指接獲郭炳湘通知,廉署於前日已解除有關其保釋的所有條件。廉署發言人亦證實新地發出的公告,即郭炳湘已獲取消擔保,但由於案件司法程序正展開,廉署不會作任何評論。熟悉廉署運作人士指,廉署要求一名人士擔保,若經過長時間調查仍發現證據不足而未能提出檢控,於諮詢律政司意見後,會無條件撤銷其擔保。

廉署去年三月至五月先後拘捕六人,包括許仕仁、郭氏三兄弟、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除郭炳湘外,廉署於今年三月落案控告餘下五人,案件轟動本港政商界,而郭炳湘一直獲准保釋,於過去十八個月先後多次返回廉署報到,至前日終獲撤銷擔保。

至於許仕仁等五人涉及的貪污案,則會於明年五月八日在高院開審,共涉及八項控罪,其中許仕仁涉及所有控罪,包括三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指他○○至○九年先後擔任政務司司長、積金局等公職時,無披露曾接受跑馬地禮頓山租約、以及多筆九十萬至一千一百萬元的款項及無抵押貸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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