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舖存易燃品 威脅民居

「次次行過都好大陣天拿水味,好多街坊都話呢間舖裏面收埋好多易燃品,但消防處次次都話捉唔到人就算,萬一火燭就大件事!」家住銅鑼灣景明道的張先生(化名)表示,早已聞悉附近有商戶在店內儲存大量天拿水及汽車噴漆,曾多次向消防處舉報,但每次店主均能在巡查前預先將懷疑易燃物品運走,待執法人員離去後才搬回店內。

敦促消防加緊巡查

消防處發言人證實,接獲本報轉介後曾派員巡查,期間發現店舖非法儲存過量懷疑第五類危險品,由於該店並未持有有效的危險品儲存倉牌照,當局會作出檢控。發言人強調,根據《危險品條例》,任何人不得製造、儲存、運送或使用任何危險品,違者最高可被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

張先生指有關店舖毗連民居,儲存易燃物品將嚴重威脅居民安全,要求消防處日後需加緊巡察,嚴厲執法,防止違規情況再次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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