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樓下僭建舖 樓上恐釘契

舖租飆升下,不少唐樓業主將大廈公共空間物盡其用,改建或僭建為店舖出租。本報記者巡視各區,發現這類「僭建舖」遍地開花,業主不但多賺租金,更免除繳交差餉及地租;在旺角有改建舖估計令業主每月多賺六萬元租金。不過,有建築界人士指相關店舖疑違反《建築物條例》,大廈小業主亦隨時會被波及釘契。有業主組織狠批屋宇署要求業主立案法團自行控告僭建戶,做法卸責失職,縱容此類店舖愈來愈多。

在旺角咸美頓街一棟剛翻新的唐樓,地舖旁離奇出現一間鋁製組合屋,雖然外牆貼滿海報,惟該組合屋原來正在招租。記者以市民身份致電地產代理佯稱有意租店,對方指有關組合屋與旁邊地舖相連,合共接近二千平方呎,月租達六十萬元。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摩理臣山)建造工程系系主任陳子明參閱該大廈地舖的圖則後表示,該組合屋不符合圖則,疑屬違法搭建。在唐樓的建築平面圖中,組合屋身處的位置原應是一間儲物房,但現時兩道牆被改成兩邊拉閘,估計藉此增加開放空間。他指儲物房屬公共空間,以前可能被用作儲存機器,而儲物房內有沙井,估計部分大廈喉管可能經過儲物房。

組合屋每月多賺6萬租金

改建後,店舖多出接近二百多平方呎,記者以此估算,業主可能每月多賺六萬元店租。有地產業人士表示,目前一季差餉約佔月租半成,換言之此額外加建部分會令政府一年少收一萬二千元差餉。他補充,被改建後的組合屋兩面向街,提升曝光率及帶來廣告效應,估計店舖租金價值更高,「其實僭建得都係有價值,佔用得都係靚位,所以租客未必介意(僭建)!」不過,他稱,一旦當局對僭建舖執法,租客可能負擔損失,因此一般租賃雙方都只簽署短期租約。

在粉嶺舊墟一條後巷,最近亦出現四間新「搭建」的店舖,惟圖則卻標明店舖原先位置應為「天井」。記者佯稱有意租店,負責放租的經紀指後街新建出來的舖位共有四個,兩個已租出,月租約八千元。

記者發現放租的兩個「僭建舖」,其中一個約一百五十平方呎,月租八千元;另一單邊向街,呈「L」形舖,月租一萬八千元。記者稱擔心使用疑屬改建舖會有問題,該經紀卻指:「無問題嘅,街尾好多舖都係咁,搞咗幾年都無事。」並着記者放心租用,又指日後附近多棟新樓落成後,人流將增加,屆時舖位更搶手。記者估計,該四間舖合共月租約四萬二千元,以一季地租加差餉約佔月租八個百分比計算,政府一年少收一萬三千多元。

五年前令還原 至今未改善

另外在天后威菲路道的一間車房,從旁延伸出一個約二百平方呎的僭建物,佔據天井位置,以容納多一架車輛維修。根據田土廳資料,在今年五月,一一年及○八年,有關大廈都曾經收到屋宇署發出命令,指大廈「在面對橫巷的天井上加建一個搭建物」。而在土瓜灣譚公道的一處後巷,亦出現一個僭建舖。有關店舖曾在○八年收到屋宇署命令,指於「後巷的外牆附建搭建物及簷篷」,被下令要求還原,但至今未有改善。

陳子明認為,根據建築圖則顯示,不少僭建舖也是改建公共空間而成,以旺角咸美頓街的鋁製組合屋為例,其外牆物料亦被改動,有機會違反建築圖則。他警告,由於公共空間的業權屬於整棟大廈,一旦被屋宇署發現,大廈法團可能會被控告,小業主亦隨時被一併追究。他認為屋宇署處理人手不足,致令這些僭建店舖的情況日益嚴重。

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估計僭建舖近年增加,與店舖價格升幅有關。他指不少業主發現大廈被加建店舖後向屋宇署投訴,但署方卻要求他們自行控告有關人士。他稱不少業主因無力支付訟費,只有啞忍。佘狠批屋宇署卸責小業主的處理手法「好唔公道」,令僭建舖得以出現。

僭建舖出意外 保險不賠償

世運保險顧問主席羅少雄強調,涉及違規的個案,保險公司不會作出賠償。他表示,若在僭建舖發生意外,屆時公證人或保險公司代表會到場檢查,一旦發現僭建,公司將拒絕賠償。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則稱,不少舊區的天井位置屬公共空間,若就天井等公共空間申請改建,基本上「一定唔得」。他指,由於公共空間未必有清晰的負責人,因此當局多數採取「邊個容許告邊個」,又或者控告收租人。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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