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曾這位前特首曾蔭權爵士卸任已逾十五個月,醜聞依然愈爆愈有,這不知道算不算是穀子地裏長棵高粱——真是出其類拔其萃呀!當然,醜聞愈爆愈有、愈掘愈深,除了掘出蘿蔔帶出泥,更棘手的,也許貪曾被查的整個快勞,就恍如擱了淺的艦船,誰也推不動!
廉潔奉公——最重要的守則無非公平、公開,而要做到公平、公開,則凡事要透明,要透明就要有根有據。貪曾任內,以權謀私,豪花公帑,貪小便宜,一雞一菜也不放過,與其提拔賞識嘅愛將前廉政專員貪湯,連牛雜魚蛋也開公數,兩人貪到盡的基因,可謂互相輝映。
「絕代雙貪」彼此潛移默化,此即古人所謂「與善人居,如入芝蘭之室,久而自芳也;與惡人居,如入鮑魚之肆,久而自臭也。」「絕代雙貪」明顯是久入鮑魚之肆,是以周身屎亦不自覺臭,依然久不久見其蒲頭,被查或厚顏答以「不知情」,或如貪曾索性把特首辦的採購記錄悉數銷毀,阿哥,如此帶頭公然破壞程序公義,謀殺香港的核心價值,試問如此「行政失當」又該當何罪?
貪曾在任期間曾銷毀數以百萬計的重要政府檔案,臨卸任前更急急「毀屍滅迹」,單是二○一一年已銷毀約二萬三千多個檔案。貪曾在任內最後三個月,再批准銷毀了十九萬四千多個檔案,累計高達九千七百多米,相當於二十四幢國金二期。
貪曾在任七年「貪盡海陸空」,「滅證存酒」恐怕只是碎料,他一手銷毀的無疑都隨灰而逝,然而,是否滅證就等如不存在?人在做,天在看啊!
一個人貪婪成咁,你能說他還有道德意識嗎?若然沒有,自然也就無所畏懼,一個人無所畏懼,還會有「信仰」嗎?一見貪曾步入教堂,恐怕老鼠曱甴也會偷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