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前瑞信女董事欺詐監7年

【本報訊】在香港大學畢業、月入十六萬元的瑞士信貸銀行女董事因沉迷賭博,並在澳門豪賭及在麻雀館輸錢欠下巨債,遂在去年四月至八月七度以虛假藉口及偽造指示文件,挪用兩名內地客戶共三千一百萬元存款以還債,惟她最終向警方自首。女被告昨在高院承認一項欺詐罪,被判監七年;法官指被告嚴重違反誠信,造成銀行損失,但因她已償還約一百五十七萬元故給予酌量減刑。

女被告林燕羚(四十二歲)無案底,於九四年在港大經濟系畢業,曾於多間銀行任職,自前年三月於瑞士信貸銀行任董事及客戶經理,案發後已離職。被告在○五年結婚,育有一名七歲大兒子,但前年起與丈夫分居。

挪客戶3千萬還賭債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婚姻問題最終沉迷賭博,賭注動輒數以十萬元,被告曾兩度找不同機構協助戒賭但均告失敗。被告最初因在澳門輸掉近百萬元及欠下麻雀數才愚蠢犯案,及後又以為可翻本填數,豈料賭債愈欠愈多,最終逾三千萬元。辯方又指去年八月被告在澳門一個賭廳曾贏了逾三千萬元,但賭廳只願賠償百多萬元,被告曾在當地報警及不斷追款均不成功。

案件編號:HCCC 18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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