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裝修判頭疑開車時入錯後波,結果汽車後退把在其車後工作的兩名工友撞埋牆壁,造成一死一傷慘劇。判頭昨在高院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嚴重受傷兩罪,由於案情仍需作進一步修訂,故案件需押後到今天再訊。
現年六十三歲被告彭官華原本被控誤殺,至昨日控方才接納他改認危駕致死罪。控方案情指,案發在一一年十一月廿六日中午,於山頂普樂道十一號兩間獨立屋之間的車位發生。當時被告欲駕駛其座駕離開,兩名事主庄永坑(四十五歲)及陳子森(廿四歲)則在車後工作。被告開車向前後突然後退,把兩人撞到牆邊。之後被告更多次向前再退後,結果庄被連撞三次,造成頭骨破裂及內臟重傷,因失血過多致死;陳則在被撞兩次後負傷爬走,事後需留醫逾一周。
死者父親昨亦有到庭聽審,當控方播放事發經過的閉路電視影帶時,更一度在庭上抽泣,他表示,被告的家人事後曾與其兒媳接觸,並支付了十五萬元作殮葬費。
案件編號:HCCC 46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