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28草案交立會 復職法「失蹤」

【本報訊】港府預告會在二○一三至一四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廿八條草案,當中多條會影響民生及有爭議性,包括發牌規管私營骨灰龕場、落實廢棄電器及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制收費、引入三天有薪男士侍產假、擴大性騷擾罪行的涵蓋範圍等,但針對不合理解僱問題而訂立、俗稱「復職法」的《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則無故被當局抽起。有立法會議員及工會代表對事件表示不知情,批評有關立法已拖延超過十年,要求勞工及福利局及勞工處解釋。

港府昨向立法會提交本年度的立法議程,共有廿八條草案,其中十一條預計於上半年度提交,十七條在下半年度。以決策局計算,本年度最多草案來自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一共有八條,包括成立獨立保險業監管局及容許患末期疾病人士提早提取強積金的草案。食物及衞生局亦有四條,包括有關發牌規管私營骨灰龕場及設立電子健康記錄互通系統的草案。教育局及公務員事務局本年度則暫未有草案提交。

原屬上年度草案無提交

翻查港府在今年二月底公布的一二至一三年度立法議程更新本,有兩條原定屬該年度的草案最後未有如期提交立法會,包括由律政司負責的《合約(第三者權益)條例草案》,以及由勞福局負責、規定遭不合理解僱僱員有權強制復職或額外補償的《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前者現改於下半年度提交,但後者卻未有列入本年度的立法議程。

勞工處稱仍有細節處理

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主席李卓人批評,有關復職權的立法主要用於保障工會成員,前後已拖延超過十年,反映新舊政府都漠視勞工權益,向大商家傾斜。人力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黃國健表示,據知勞工顧問委員會已通過有關立法建議,商界亦不再反對,無聽過、亦不明白為何草案會被抽起,會向有關當局跟進。勞工處回應表示,有關復職權的草案仍有細節需要敲定,會在完成草擬工作後提交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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