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劏房又劏房,燒完一間再一間,長沙灣最近又發生一場劏房奪命火,結果導致一死兩傷。喂,係人都知劏房呢一種港式貧民窟係火災高危之地,官老爺幾時先至能夠防患於未然呀?仲要燒死幾多人先至肯正視問題呀?
今次出事嘅劏房同過往一樣涉及僭建,一個單位竟然劏出十二間房,環境惡劣到簡直不宜人居。屋宇署話喎,上月十九日已向出事單位業主發出清拆令,要求拆除僭建物。之但係好可惜,發出清拆令係一回事,疏於執法係另一回事,屋宇署坐視安全隱患繼續存在,官僚失職嘅代價係小市民慘被燒成一堆炭。
劏房禁之不絕,數量與日俱增,曾經有民間團體調查過,家陣全香港有超過二十八萬個劏房戶。就算以立場保守嘅官方數據為依歸,劏房戶亦有六萬六千九百個,居住人口十七萬,當中超過一半係無水、無廚又無廁嘅「三無階級」。即使唔係一不小心燒通頂,三無階級平時起居生活嘅悽慘情況都聞者心酸啦,衰鬼!
好嘞,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終於推出諮詢文件,建議探討劏房發牌制度咁話喎,規管劏房嘅結構同防火安全。長策會諮詢文件提到,明白一旦實施劏房發牌制度,可能要安置受執法行動影響而必須搬遷嘅劏房住戶。
規管劏房應該冇人會反對,畢竟冇人願意見到接二連三嘅死傷纍纍,問題係,發牌係唔係規管嘅最理想做法?劏房發牌制度會唔會變相鼓勵業主愈劏愈多愈狼胎?正如有長策會成員話齋,不認同發牌規管劏房,因為發牌涉及太多準則,而且缺乏安置劏房戶嘅政策,建議喺重建公屋騰出部分單位作為中轉屋。
其實計功夫茶話齋,發牌規管劏房根本係本末倒置,如果特區政府興建更多公屋,草根窮人唔使苦等三五七年先至能夠脫離港式貧民窟上樓,劏房問題會咁嚴重咩?正正係公屋單位供不應求,無良業主先至會將名下物業劏出一個又一個豆腐膶空間放租吖嘛。
再講吖,唔發牌就唔可以規管劏房嘅咩?唔好玩啦,執法人員嘅神聖天職就係取締非法行為,若然僭建造成危險,你咪走去取締僭建囉,假如劏房唔符合消防條例,你咪走去強制業主改善囉。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僭建出二千呎地下行宮都可以還原啦,功夫茶點都唔信執法人員冇能力以現有法例規管劏房,關鍵只在於有冇人懶得就懶,卸得就卸。
即係咁,劏房係就係必須規管,不過切忌本末倒置,歸根究柢係增加公屋單位供應量,興建公屋期間不妨考慮安排三無階級入住臨時房屋,以免再有人燒死呀,冇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