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語廣播:《旅遊法》對港有利

內地本月開始實施《旅遊法》,嚴禁強迫消費。據本港旅遊業界估計,十一黃金周訪港的內地旅行團因此少了三成;入境處數據則顯示,十一假期首日入境的內地旅客,人數比去年增六成,達到近十六萬。

看來,《旅遊法》對收費低廉的「購物團」已產生阻嚇作用,這對一些專門經營「團購」的店舖和靠「回佣」收入的導遊有所影響之外,對香港旅遊業的整體利益和長遠發展來說,反而有正面作用。

近年來,本港先後發生過「阿珍罵客」、「旅行團夜宿大巴」、「無牌導遊氣死前乒球國手」及「購物不足被迫逛墳場」等事件,不僅令香港旅遊業蒙羞,亦有損香港形象。然而,這些事件全都是因為「零團費」或「平價團」引發而起的。而今,內地推出《旅遊法》,正好為本港旅遊業提供了改進的契機,在服務質素上可「去蕪存菁」,有效地避免類似上述的醜聞重演。

也許有人擔心《旅遊法》會令來港的內地團大減而影響零售業生意,筆者認為毋須過慮,因為:一來內地旅行團人數只佔來港內地客總人數的一成,故對整體消費額影響有限,今次的黃金周,零售業界估計生意額增幅必達雙位數;另方面當內地人透過「正價團」來港,體會到玩得開心,吃得放心和買得稱心後,自會對本港的旅遊服務更有信心,報團人數便會復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