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前警隊文員狎童罪成

【本報訊】有妻有兒的警隊男文職人員在六年前退休後,到救世軍兒童之家教授小童踢足球,之後更向其中一名十歲男童「一對一」免費教游水期間,兩度在泳池更衣室內非禮對方,包括以手指插男童肛門及吸啜對方下體。他昨於區院承認三項非禮罪,又親撰信件向男童及其家人致歉,並解釋最初只是「玩玩吓」,之後「過咗火位」才進一步非禮;惟法官質疑「點會係玩玩吓」,故將被告收押至十月廿三日索閱其心理和背景報告,及事主的心理評估報告始判刑。

藉教游泳 指插肛門

五十五歲被告柯賡元(又可柯毅賢)有非禮前科,曾於九五年在網球場非禮女子而被判罰款。案情指被告在一一年七月主動向事主X提出免費教游泳,期間先在荃灣城門谷游泳池的更衣室內,叫X面向牆然後以手指插入X的肛門;之後在去年八某日再在同一更衣室內兩度吸啜X的下體,X後來向父親表示不想再習泳而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DCCC 54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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