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任前狂毀19萬檔案

【本報訊】申訴專員公署裁定「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治下的特首辦,無妥善紀錄存酒量行政失當。其實除了存量資料,貪曾在任期間曾銷毀數以百萬計的重要政府檔案,在臨卸任前更急急「毀屍滅迹」,單是在二○一一年由中區舊政府總部遷往添馬艦新政府總部的過程中,已銷毀約二萬三千多個檔案。貪曾在任內最後三個月,再批准銷毀了十九萬四千多個檔案,累計高度達九千七百多米,相當於廿四幢國金二期。

曾蔭權先後被揭在任內多次接受富豪款待,「貪盡海陸空」,又豪花公帑瘋狂外訪及狂買紅酒烈酒,遭到廉政公署調查,特首辦的收入及開支紀錄,原是有關調查的重要線索和紀錄,但特首辦早前被揭自行銷毀了大批重要財務資料,包括貪曾首四年任期的辦公室帳目及開支文件,相信當中包括貪曾買酒用酒、以公費住宿簽帳及賺取信用卡積分等單據,令審計署及廉署無法全面掌握其任內酬酢開支流向,增加調查難度。

訂立《檔案法》零進展

已退休的檔案處前處長朱福強,就曾公開質疑曾蔭權銷毀罪證,聯同前高等法院法官及檔案管理學者組成「檔案行動組」,敦促政府訂立《檔案法》加強規管政府檔案的儲存及銷毀程序,但至今未有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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