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尋人是爭分奪秒,需與時間競賽,警方能即時發出失蹤者資料及照片,在黃金七十二小時內,愈大機會找回他們。若家人透過社交網尋人,經熱心網民轉發,會擴大尋找範圍;若剛好有人見過失蹤者,就會憶起網上的照片,通知警方或其家人到其曾現身地方尋找,相比「盲頭烏蠅」亂找一通更有效。
資深私家偵探張大偉指,隨住時間流逝,人的記憶會愈來愈模糊,警方尋找失蹤人士時能即時發相及資料,愈能讓見過失蹤者的市民回憶起其容貌,及時通知警方在何處見過他,令警方可收窄搜索範圍。隨住科技的進步,警方及失蹤者家人可透過手機及網上尋人,包括facebook、WhatsApp及WeChat等。
張續稱,警方收到年幼失蹤者報告後,會了解其背景。如今次失蹤的九歲女生,因年齡太小,可能另有內情,應被判斷為屬於有危險人士,警方會即時跟進。但若是十四歲女生,警方則從其有否前科、精神狀況、有否男友等多方面分析,認為有危險才會「發大嚟做」。以往有十多歲少女,失蹤逾十年仍未找到,好大可能已經遇害或被人禁錮,被拐帶的機會較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