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藉驅鬼摸胸 牧師監4月

【本報訊】有份引領陳振聰信主的華惠神召會前監督潘文信牧師,今年三月向教會辭職兼自爆九年前兩度藉詞驅鬼而非禮一名十六歲女教友,繼而再被揭發疑與另一女教友有婚外情關係,潘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涉及該名少女的兩項非禮罪,裁判官考慮到他已獲女事主原諒兼代撰求情信,昨判他入獄四個月。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自九七年已在華惠神召會任牧師,事發時兩度藉驅鬼非禮當時未足十七歲的女教友X,明顯是濫用了X對他的信任,令自己有機會下手;但裁判官亦接納驅鬼的建議是由X自己提出,被告非處心積慮犯案,罪行情節非同類罪行中最嚴重,雖有揭起胸圍撫胸,但無脫去全身衣服作出指插下體或企圖強姦的行為。裁判官接納被告認罪有悔意,案發九年後才被揭發,而X更撰求情信表明已原諒被告,更想邀被告出任其婚禮見證人,可見非禮事件對X的打擊及影響不算嚴重,此乃強大的求情理由。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與妻子在法律上仍屬夫妻關係,惟其妻事後已帶女兒搬離住處,未知二人往後關係如何。辯方重申被告只是一時軟弱,現已身敗名裂遭受沉重教訓,重犯機會微,望獲輕判社會服務令。

兩度撫胸15分鐘

四十六歲的被告昨一直表現冷靜,得悉被判監後亦無大反應,與庭警慢慢步入囚室。他早前承認於○四年四月,先後兩次在觀塘道的華惠神召會會堂內向X摸胸非禮,每次維時約十五分鐘;被告原亦被控於○九年八月至今年三月間,四度在教會內非禮廿五歲的女教友Y,但被告在審訊中辯稱二人是婚外情關係,另外四項非禮罪最終均被裁定不成立。

案件編號:KTCC 2746/2013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