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涉及貪污而被檢控的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債務連連,近半年間他已被四間金融機構先後入稟法庭追債,上月底當中的「大債主」東亞銀行更入稟高院申請將他破產。昨日再有新債主出現,恒生銀行入稟區域法院向許仕仁追討信用卡欠款和透支金額共七十八萬零五百多元以及相關利息,令許的債務官司增至五宗,累積欠款估計近七千五百萬元。
原告恒生銀行有限公司,被告許仕仁。入稟狀指,截至上月廿五日,被告在原告的透支戶口欠下六十三萬三千多元,另外拖欠原告信用金卡的卡數十四萬六千八百元;該金卡是原告在八四年發給被告使用,惟原告在今年四月廿四日已終止該卡。原告指被告拖欠上述兩筆款項連相關利息;透支欠款的利息以年利率百分之八計算,信用卡欠款的利息則以年利率百分之卅五點八計算,利息會一直計算直至被告清繳所有欠款,或法庭另有頒令為止。
據資料顯示,東亞銀行率先於今年四月入稟高院向許追債,雖未有透露金額,但消息指欠款約近六千萬元;其後再有三間金融機構於八月接連入稟高院向許追債,包括創興銀行追討近千萬元、新鴻基地產旗下的忠誠財務追討逾三百萬元、渣打銀行則追討一百廿萬元,連帶今次最新的恒生銀行追討,許累積的欠款估計高達近七千五百萬元。
「大債主」東亞銀行則上月底正式入稟高院,要求頒令許仕仁破產,案件已排期十一月廿日在法庭處理。
而許涉及的貪污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刑事案,則已排期明年五月八日在高院開審。該案共有五名被告,包括許仕仁、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兩兄弟、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以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五人共被控八罪,許涉及全部八罪,包括三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三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一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及一項提供虛假資料罪。高院本月初進行了首次審前覆核,並將於十二月三日進行第二次審前覆核。
案件編號:DCCJ 3829/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