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東頭邨居民 大垃圾焗亂丟

黃大仙東頭邨原設有大型家居雜物收集站,惟房屋署向領匯賣產後,垃圾收集站即隨停車場一併售出,自此垃圾收集站便改為商舖及街市廢物收集站,家居雜物則無處可放,被迫於邨內胡亂棄置,嚴重影響環境衞生。關注團體批評房署罔顧居民需要,促盡快與領匯釐清垃圾收集站使用權,或考慮另覓選址重置。

空地劃作臨時收集站

「自從冇咗個大型垃圾收集站之後,啲垃圾就周圍擺,路邊、花圃都變咗垃圾崗,叫人點行?」東頭邨居民林女士指出,自從屋邨停車場連雜物收集站的擁有權一併轉移領匯後,居民只能將大型家居雜物隨處丟棄,辦事處其後曾將茂東樓對出空地劃作臨時收集站,嚴重影響環境衞生,「啲垃圾唔係日日清,試過成個禮拜先有人嚟運走啲垃圾!」林指,近日連場大雨後更疑因積水引致蚊患,令年幼女兒慘被叮咬,不滿房署沒考慮重設永久有蓋收集站,漠視居民需要。

黃大仙區議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莫健榮指出,東頭邨雖已列入「租者置其屋計劃」,但房署仍為大業主,有責任詳細考慮區內需要,「當初房署賣產前應該做好規劃,點可以將個雜物收集站賣埋,咁啲垃圾擺去邊?」莫亦擔心不妥善處理家具雜物會衍生衞生問題,「如果啲木傢俬周圍丟,唔好好處理,就有機會孳生木蝨同衍生其他問題,房署唔可以唔理!」

「依家收集站擁有人係領匯,除非契約寫明嗰度有社區用途,如果唔係,居民喺法理上係冇權用。」領匯監察陳寶瑩指出,已出售的雜物收集站使用權涉及房署與領匯之間的契約,建議雙方先再次釐清契約內容,倘確定居民無法使用該處雜物收集站,應盡快提供適當空間予居民棄置大型雜物。

發言人﹕雜物每日清理

管理東頭(二)邨的房協發言人表示,雜物收集站原位於旺東樓地庫停車場,交由領匯管理後,屋邨辦事處已另選茂東樓附近位置作為臨時雜物收集站,雜物每日分別由清潔工人搬運及食環署承辦商清理,並有加強滅蚊工作。發言人承認早前接獲茂東樓居民意見,遂考慮於柏東樓附近加建臨時雜物站,或每日劃分不同地點處理雜物。領匯發言人證實上址為領匯旗下東頭邨商舖與停車場物業一部分,主要供場內商舖與街市收集及暫存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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