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竊黨擄找換店揸匙人

警方偵破匪幫當街擄找換店「揸匙人」案件,踢爆歹徒連人帶匙挾回店舖爆竊巨款的新手法。一名持有找換店全套鎖匙的菲籍女職員,本月十日在油麻地街頭被人企圖擄上客貨車返店「開庫」,因她全力反抗和途人喝止,匪徒失手逃走。警方重案組根據「天眼」追緝,先後拘捕三名男女疑犯,揭發其中一人有謀殺案底,相信仍有疑匪在逃。

兩男一女疑犯分別姓鄭(五十六歲)、姓楊(四十二歲)及姓黃(卅六歲),黃女與鄭為情侶,而警方相信案涉四至五人,仍追緝其他涉案人。據悉,有人洞悉小型找換店由一名職員保管店內所有鎖匙,只要控制「揸匙人」,就可入店爆竊,屬於新興犯案手法。警方表示,今次成為目標的小型連鎖找換店一般存放現金不多,但有一間地處旺區分佔存放了九十萬元現金,會提醒東主保管好存款。

警共拘三男女 同黨在逃

案情透露,九月十日晚,三名男子跟蹤放工的菲籍女「揸匙人」,在渡船街街頭企圖將她擄上偷來的客貨車,持刀挾持往找換店爆竊,但菲女強烈反抗及呼叫,驚動市民攔車喝止,三名男子見事敗,分頭逃去無蹤。油尖警區重案組翻看附近閉路電視錄影,鎖定疑匪資料,相信涉案客貨車在本月六日至七日在打鼓嶺被人偷走。至上周三下午,鄭與黃在港鐵羅湖站被追蹤而至探員拘捕。前日中秋節,楊從內地經落馬洲管制站返港時亦被捕,他昨午被押返秀茂坪邨秀裕樓住所搜查,檢獲一件與案有關衣服。

黃女已獲准保釋候查,十月上旬向警方報到,姓楊男子昨晚被落案控告一項意圖非法禁錮、一項擅自取去交通工具及一項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名,明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至於姓鄭男子,被控以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非法囚禁他人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昨在法庭應訊。控方透露,被告有六宗案底,其中四宗涉及不誠實行為,他於八二年被法庭裁定謀殺和搶劫罪成,獲特赦後判監卅四年。辯方稱,被告是運輸工人,希望以三千元保釋。裁判官最後下令把被告還押監房看管,案件押後至十一月一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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