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發入伙紙 玩殘租戶

啟晴邨辦事處職員處事甩漏,錯誤向接受抽查的申請人發出入伙紙,令準租戶大失預算。鄭小姐今年四月簽署意向書確認入住啟晴邨單位,並於八月中旬接獲領取單位鎖匙信件,未料領取鎖匙兩天前突接獲房屋署通知,指鄭的申請需進行覆核,並要待覆核完成始重新獲發鎖匙,鄭懷疑事涉房屋署行政出錯,「拎咗入伙紙、講埋幾時可以去攞匙,但就突然間話要抽查,咁點解仲要寄封信畀我哋話上得樓?」

鄭指現居單位約滿在即,房署又未能提供抽查完成時間,面對上樓無期而大感徬徨。

房署承認程序出錯

房屋署發言人承認,由於啟晴邨物業服務辦事處需於短時間內處理大量入伙個案,向申請人發出入伙通知信後,始發現有關個案需進行覆核,但已即時致電通知,並為此事向鄭小姐致歉。發言人續稱,為確定申請人仍符合配屋資格,會視乎實際需要而覆核申請,相關政策資訊早已隨公屋單位編配通知書夾附予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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