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春秋:保嬰護童戴頭盔

港式俚語有這麼一句,又要威,又要戴頭盔,意思是揶揄那些愛面子的膽小鬼,一方面耀武揚威,另方面懦弱氣虧。可是在當今充滿危險的環境裏頭,為了安全起見戴頭盔有甚麼問題呢?行騎樓底戴頭盔實乃萬全之策,早前紅磡有一位二十三歲少女慘遭從天而降的床板擊中昏迷,若然當時她戴了頭盔,也許不會受傷至吐血。

至於香港以北的神州大地,危險程度當然有過之而無不及,尤其對於年少力衰的小孩子而言,頭盔絕對是不妨考慮的日常裝備。大家且看那一宗「北京摔嬰案」,四十歲男子韓磊開車前往KTV消遣之時,遇到嬰兒車擋路無法泊車,下車與女子口角兼動武之後,竟然把兩歲多的女嬰高舉過頭摔在地上,以致顱腦受損傷重死亡。

國人同胞怎麼會心狠手辣至此?何以忍得下心腸把一條無辜的小生命扼殺掉?造成中國人性格缺憾的原因尚待專家考究,大家記住一個客觀事實就夠了,殘害小孩的兇徒無處不在,戴頭盔是保嬰護童的好辦法之一。

山西臨汾六歲男童小斌斌被挖雙眼大家記憶猶新了吧,手無縛雞之力的小孩子不但應該戴頭盔,甚至有必要穿上一整套鐵甲裝置,方可讓喪心病狂的冷血兇徒無法得逞。

若然心智未成熟的小孩子要威要面子,覺得穿上一整套鐵甲裝置活像縮頭烏龜一樣,那麼我贈你十四個字:不戴頭盔不要威,寧做烏龜平安歸。

都說中國人道德淪喪,甚麼傷天害理之事皆做得出來,頭盔生產商必定前景看俏,怕只怕偷工減料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