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負責替「道路安全議會」籌劃公開活動的公關公司項目女經理鍾詠其(卅一歲),在前年至去年間藉替議會舉辦活動時,向兩間外判公司聲稱活動需要購買大量百貨公司及超巿等現金券作禮物用途,騙取對方購買後自行私吞總值逾百萬元的現金券。被告早前在區院承認兩項欺詐罪,昨被判入獄兩年。
法官指被告的財困問題非犯案藉口,且令外判公司損失巨款屬嚴重罪行;但官寄語被告勿放棄自己,因她擁有良好教育背景及傑出工作表現,希望她處理好個人財務問題,出獄後重新開始。
案件編號:DCCC 549/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