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冒牌女導遊監兩周罰1.2萬

【本報訊】乒乓球前國手陳佑銘一○年五月來港旅遊時,疑因被迫購物而與女導遊爭執,最終心臟病發猝死,事件揭發涉事女導遊「冒牌」帶團。該名女導遊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昨在九龍城法院判刑,裁判官斥責她損害團友利益,破壞社會形象,故須判阻嚇性懲罰,判她入獄兩星期,另加罰款一萬二千元。

辯方求情稱,報稱無業的被告鄭學光(四十八歲)是單親母親,被告的年邁母親在內地居住,被告因教育程度而影響判斷,不知事件嚴重性,而她還押兩星期期間已深感後悔,日後會重新做人,若有機會便會考取導遊牌照,努力改善香港旅遊業形象。此外,雖然商店付出五萬多元分紅,但被告實際得益只有約一萬二千元。

盜用身份 損香港形象

裁判官指被告超過一次使用他人身份充當持牌導遊獲益,但同時間卻在損害團友利益,破壞社會形象。裁判官指,持牌導遊需接受急救訓練,並非隨便交錢和考試便可成為稱職導遊,故必須判阻嚇性的懲罰,以向社會發出正面訊息。雖然被告因案件致心理及生理均受巨大的影響,但她仍需為自己行為負責,故判她入獄。

案件編號:KCCC 1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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