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刀挾女主播 癡男認禁錮

馬會賽馬節目女主持陳思琦,今年五月離開住所時遭埋伏的前男友用沾有哥羅芳的毛巾掩臉,再被推入屋內禁錮十二小時,期間男方曾將她綑綁及持刀相向,又聲稱要同歸於盡,更一度與警員對峙,警方最終施用胡椒噴霧把他制服。涉案男子昨在區域法院承認非法禁錮罪,他聲稱案發前曾兩度為情自殺不遂,犯案只為見女方最後一面。法官下令先索取背景、精神和心理報告,以及陳思琦的創傷報告,將案押後至本月卅日判刑,期間被告繼續還押。

曾任有線球彩台主持的女事主陳思琦昨到庭旁聽,她回應記者提問時,形容被告為人性格神秘內斂,「無人想識」,兩人之間並無共同相識的朋友,而分手亦涉及很多問題。她更與對方劃清界線,不願意以「同居」來形容兩人關係:「間屋咁多間房……同一屋簷下啫!」雖然兩人分手前曾同遊泰國,但她說:「可能分房瞓o架!」而對方聲言曾為情自殺,陳反指:「唔明自殺幾次,(被告)都幾精神。」被問到是否原諒對方,她說:「唔講原諒,錯咗就係錯咗……總之帶眼識人。」又透露事發至今仍有失眠。

被告陳志遠,三十歲,昨認罪後被帶離法庭前禁不住流下男兒淚。他承認於本年五月廿一至廿二日期,在沙田蔚景園一單位非法禁錮卅三歲的陳思琦。

辯方求情稱,被告自中五畢業後,在家人的電器公司工作,○八年起為一名馬主當私人助理,至去年初結識了女事主,兩人迅即熱戀共賦同居,然而,被告於今年初因工作表現不佳被裁。辯方指被告因花費過度曾向他人借貸,但事主不滿被告未有坦誠相告,加上擔心影響自己形象,兩人關係日差,終在四月底分手。被告先後燒炭和服食安眠藥,以及割頸自殺但不遂。被告想起與事主的回憶,決定在自殺前見事主最後一面,被告現向對方致歉。

逼服藥物要求同死

案情指,被告與事主關係破裂後,事主搬到涉案單位。案發日下午二時半事主離開單位時,被告突現身,用染有哥羅芳的毛巾掩她口鼻再推入單位。被告綁起事主手腳及用膠紙封口,表示要一同自殺,並逼事主服安眠藥,但事主未有吞下。至晚上八時許,事主趁外賣送到藉詞付款而一度逃離,但遭手持菜刀的被告截回,亦因此驚動了保安員報警。警員抵達後,被告與警方對峙,直至清晨二時許,警員與消防員成功破門入屋,被告則捏着事主頸,又揮刀反抗,但最終被制服。事主送院檢查發現手臂及腕有瘀傷。

案件編號:DCCC76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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