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介個案平均毒齡四年 遺害深遠

【本報訊】據了解,由醫院及非政府機構轉介的個案,發現時「毒齡」平均四年,其中有男學生每日放學要立即回家,原來是從家中窗口「釣」一百元落樓,讓毒販收錢後再綁上毒品交給男童於房中吸毒;相對警方執法時發現的個案,毒齡則約兩年半,政府及禁毒常務委員會對推行社區驗毒計劃,持開放態度,但消息人士形容,計劃是「在警權同人權之間搵一條出路」。

警方過去兩年到娛樂場所掃場時,曾發現有一、二百宗個案是吸毒者早已將毒品丟棄地上,警方因沒有目擊對方吸毒,在其身上又找不到毒品,即使見到神志不清亦未能執法。

「等出事」才逼治療

消息人士慨嘆指,有些明知是吸毒者,可能需要「等到出事」,如有精神問題或自殺等,才可「逼」他們接受治療。

然而精神科毒品遺害愈見深遠,人的膀胱容量正常為四、五百毫升,但有非政府機構接獲的戒毒求助個案,當事人的膀胱容量因吸毒而縮小至只有九毫升,「十五分鐘只係屙到幾滴」,且出現劇痛。有吸毒少女的膀胱容量大減,經常需要去廁所,不能外出,惟有「坐響尿兜睇電視」,部分則要「着尿片出街」;近年亦有吸毒者罹患膀胱癌、肝硬化,不排除有人因吸毒引發肝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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