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生骨肉當貨賣 道德淪落最可悲

內地無奇不有,「明領養、暗販嬰」早就唔係新聞,估唔到北風南漸,有香港人亦幾乎被捲入呢股販嬰歪風,問你怕未!

唔係功夫茶亂噏o架,內地有中介公司及網站聲稱提供一條龍「領養」服務,只需付出二至十萬元,就可以「領養」嬰兒,仲有專人代辦出生證、戶口及「出生醫學證明」添。中介網站仲話,只要資料齊全,申請嬰兒來港定居並非無可能喎。

話就話係領養,其實根本就係販嬰,仲要明買明賣,提供一條龍服務,而當局居然視而不見,見而不理。唉,呢個究竟係乜嘢社會!

正所謂,有需求就有市場。港人李太同丈夫結婚多年膝下猶虛,從網上得悉廣州有「領養嬰兒」服務,睇過相片後,覺得其中一個女嬰幾合眼緣,決定上廣州一試。本報記者直擊整個過程,發現賣方係一位廣西女人,因為屋企重男輕女,加上家境貧困,所以決定將出生不久嘅女兒「送」畀有心人撫養。佢口口聲聲否認賣女,仲話收取八萬元只係「補償金」,至於戶口、出生證明等等,只要另付六千幾元,就可以搵專人代辦,叫李太放心喎。好彩李太擔心難以申請女嬰來港,最終決定放棄,先至冇落疊咋。

有頭髮冇人想做瘌痢,如果家庭條件許可,世上唔會有父母捨得放棄親生骨肉。內地販嬰潮之所以禁之不絕,好大程度係一孩政策及重男輕女思想所致,但無論點都好,呢種不道德嘅行為絕對應該受到譴責。不可不知,無論係內地定香港,販嬰都係犯法,內地賣嬰一方固然會被追究刑責,港人買嬰一方使用虛假文書將嬰兒申請來港,同樣難逃刑責,隨時坐監o架。正如律師話齋,港人只能領養內地孤兒,被領養兒童需得到當地民政局確認係孤兒,辦理正式領養手續後,先至可以向當地公安局申請單程證來港定居;如果使用虛假文書將領養兒童申請來港,一經定罪,最高判刑十四年。嗱,大家千祈唔好助紂為虐、以身試法吖。

俗語話,虎毒不食子。老虎咁兇惡咁狠毒,亦唔會食自己親生骨肉,反而人類居然將自己親生嬰兒當貨物出賣,簡直可悲。冇法子喇,當今神州道德淪落,人人向錢看,乜嘢事都有人做,好彩冇人敢食人肉咋,否則更奇怪嘅事都有吖。唔怪得有人話中華民族已到咗最缺德嘅時候,真係一啲都冇講錯。

講開又講,過去只會喺內地出現嘅歪風邪氣,近年亦逐漸吹到香港,販嬰係咁,貪腐亦係咁,再咁落去,一國兩制好快就變成一國一制嘅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