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部分泛民團體最近傾力推銷以公民提名方式提名特首普選候選人,聲稱該制度最簡單直接和民主,但權威消息警告,其實公民提名制度涉及眾多實質操作及法律問題,包括需核實數以十萬計選民的身份證及簽名等個人資料、可能須大幅延長提名期及選舉期、還可能會大幅提高選舉經費,一旦參選人證實在明知或故意忽視的情況下提交虛假或資料有誤的提名,更隨時觸犯選舉舞弊或虛假陳述等嚴重刑事罪行;有海外國家更故意以公民提名「卡住反對派參選」,與部分泛民以為公民提名才是「真普選」的想法背道而馳。
學民思潮和真普選聯盟先後提出公民提名方案,但一概只強調其好處,絕少談論其實質操作問題。權威消息指出,以坊間最低要求的七萬人提名為例,再乘以五名候選人,便總共涉及三十五萬名選民的個人資料,不論是參選人或選舉事務處,都要花費大量人力物力和時間來核實;若參選人明知或故意忽視部分提名可能有問題,不作核實向選舉處提交有關提名,可能會觸犯多項刑事罪行,最高罰則由判監七至十四年不等。
消息續說,為了讓參選人有足夠時間收集選民提名,特首普選提名期以至選舉期都無可避免要延長;由於難以核實參選人於何時取得有關選民簽名提名,若有選民同時提名了超過一名參選,選舉處不可能以先到先得方式裁定哪一方的提名有效,外國做法一般是裁定所有都無效,參選人為了確保有足夠有效提名,結果惟有「簽得幾多得幾多」,進一步增加資源及時間上的壓力,甚至須在提名期開始前開始收集提名;而相關的人力物力開支,全部都要計算選舉經費,令資源較少的泛民人士,更難透過公民提名「入閘」選特首。
對於泛民指連俄羅斯亦有公民提名制度,香港無理由做不到。權威消息不點名指出,有些海外國家其實是藉公民提名「卡住反對派參選」,有些國家就要求數以百萬計公民提名才可「入閘」選總統,「喺香港,工聯會有三十萬會員,民建聯得二萬,民主黨更加得幾百」,支持公民提名的人士應好好想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