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骨肉棄垃圾房 女生守行為

【本報訊】十八歲中五女生上月七日在秀茂坪寶達邨家中秘密產女後,將之棄於後樓梯垃圾房,並於稍後致電父親訛稱在垃圾房找到棄嬰,父親立即回家及報警。惟警方到場調查時,女生突嚎啕大哭,向警員承認女嬰是她所生,因害怕父親責罵才虛報。涉案女生被控一項明知地誤導警員罪,昨在觀塘法院提堂時,獲控方撤控,裁判官現准女生自簽二千元守行為兩年,另須付堂費五百元。

被告在學 女嬰暫交社署

女被告陳櫻文昨由父親陪同到庭,外表十分斯文,答辯時一直低着頭,但不算緊張;裁判官提醒被告在守行為期間不得再干犯類似罪行,並特意補充「類似罪行係指虛報呀」,被告聞言點頭表示明白。而涉案女嬰現時健康情況良好,由於被告尚在學,女嬰現交由社會福利署照顧。

案件編號:KTCC 470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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