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拆村屋僭建物舉步維艱!政府去年高調嚴打新界村屋僭建,惟至今巨無霸村屋仍然舉目可見,即使法庭頒令,也因其他村民頑強反抗而拆不成。元朗新田一間巨無霸村屋,去年曾被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引用為清拆村屋僭建物的「成功」例子,雖然業主已貸款數十萬元進行拆卸工程,但引來其他村民群起反對,有村民多次以私家路為由阻礙工人入村拆屋,至今村屋原封不動;拆屋公司更「劈炮唔撈」,屋宇署卻對事件視若無睹。學者直指,事件反映新界村民仍然抗拒清拆僭建物,政府要成功執法,困難重重。
居於元朗新田蕃田村的文後全年屆七十,其村屋與不少巨無霸僭建村屋一樣,樓高六層,超過法定限制,全叔於○六年曾收到屋宇署的清拆令,當時他想將村屋留給子孫,並沒有拆屋念頭。全叔憶述,他於○八年因僭建問題對簿公堂,並被判入獄三個月,緩刑三年。事後他終於開竅,「唔想再畀人叫我做土皇帝,更加唔想累到啲子子孫孫」,他遂配合屋宇署的僭建物清拆令。在各方協調下,其村屋獲准由全幢清拆,改為「六層變三層」。為了拆除僭建,全叔抵押個人物業向政府貸款八十五萬元進行拆卸工程,至今已用了六十多萬元,惟工程卻一直受阻,村屋未能拆走一磚一瓦。
「之前有工人嚟開工,但呢度好多私家路,有村民唔畀佢哋入村。」全叔指,年初他與承接拆其僭建的建築公司代表向屋宇署求助,惟職員立即卸膊,「佢叫我哋報警,但差人卻叫我哋搵業主借路,我邊有可能講掂啲村民!」知情人士透露,當局曾嘗試尋找可用的公家路,但因路面太窄,「好易就踩界(私家路)」,即使勉強入村,「隨時(工人)行過界食口煙都畀人投訴,呢啲工程根本唔會有人肯做。」
現時全叔的巨無霸村屋丟空,門外雜草叢生,屋內撐滿用作加固的按日收租鐵柱,由於工程未得到村民的認同,他聘請的建築公司於本年三月請辭,屋宇署再無出手處理事件。全叔說:「○八年嗰次之後,屋宇署再告過我『拆得慢』,但法官都知道情況,判我無罪。」
除全叔物業外,記者在元朗南邊圍村東邊巷、元朗米埔老圍及大埔洞梓路,皆發現有村屋僭建為四或五層,亦有村屋的天台加建僭建物。其中東邊巷一幢五層高村屋,與左右兩幢村屋成「凸」字形,十分顯眼。
「成件事好匪夷所思!」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表示,有嚴重即時危險的僭建物理應清拆,而全叔個案本來可成為「官民合作」的成功例子,但目前他遇到的阻力,反映不少新界原居民仍對執法行動有所保留,亦證明執法困難重重,「咁都拆唔到,係好大嘅諷刺」。他認為當局應與鄉議局了解情況,聯合各部門處理事件,否則政府的公信力恐會蕩然無存,「合作想拆都咁難,唔想拆嘅又會點?」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已將全叔個案交予有關部門處理。而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全叔的物業於○六年八月接獲清拆令,其中列明業主須在三個月內展開拆卸違規建築物工程,並於五個月內完成。而東邊巷及老圍村屋的高層僭建物,應屬首輪取締目標;洞梓路天台的僭建物,亦屬首輪取締目標,署方會把資料記錄在案,方便日後按程序處理。
警方發言人指,今年一月三日接獲一名七十二歲姓文男子報案,指在蕃田村與一名五十六歲姓文男子就道路使用問題發生糾紛,經警方到場後,報案男子表示會自行向該道路擁有人申請使用有關私人道路,毋須警方協助跟進,案件列糾紛處理。
圖:甘偉倫
文:陳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