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諮詢人變成財務公司滋擾對象,如何處理?專門處理債務重組的法律界人士指,諮詢人可先取得對方聯絡方法,到警署備案,若受恐嚇或財物被毀壞,就應即時報警;此外,如該追債公司是持牌銀行、有限制牌照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諮詢人亦可向金管局投訴。
律師梁永鏗建議,無辜變成諮詢人,接到電話滋擾時應錄音,並記下對方電話號碼、通話內容、及來電次數等記錄,然後將資料帶到警署備案。此外,由於財務公司會先寄上信函,其後才上門追債,諮詢人亦可通知所住大廈的保安員加強留意,以防財務公司人員登門滋擾。
針對外傭借貸問題,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顧問容馬珊兒指,在外傭履職當日,僱主要預先警告,提醒傭工小心借貸陷阱,以及表明立場不會當其諮詢人及代為還債。另外,平日亦應留意外傭的表現,若發現其情緒低落時,便要主動關心,了解是否面對財困,再採取相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