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客三百畀三千 貪心司機守行為

【本報訊】年約六十歲的士司機上月接載一名韓籍遊客由上環往機場,但遊客一時看錯咪錶,將三百多元誤當三千多元,支付了十倍車資,司機卻無即時澄清,把巨額餘款當「貼士」袋袋平安,遊客下車後始發現「真相」,報警求助,該司機則因多收車資而惹上官非,昨於荃灣法院獲准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了事。

乘客睇錯錶 被告以為小費

涉案的士司機張順,案情指他於上月十一日在上環信德中心碼頭接載韓籍男子WON JONGSIK往機場,抵達後咪錶顯示收費為三百零九元五角,已包隧道費及行李費。乘客誤以為咪錶顯示收費為三千零九十五元,於是掏出三千一百元繳付車資。張在收據上列明收費為三百零九元五角交給乘客,乘客事後發現「受騙」報警。

警方按收據資料,翌日拘捕張順。張在警誡下表示,他不懂英文,無法與該乘客溝通,當時他誤以為乘客多付約二千八百元是小費,於是收下。張願意向乘客歸還款項,張順在庭外稱,曾收取過一千元小費,故以為乘客多付巨額款項當貼士並不出奇。

案件編號:TWMP 17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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