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捨瑪嘉烈送仁濟 消防安排惹爭議

林兆凱出事後被送往最近的仁濟醫院搶救而非設備較先進的屬區醫院——瑪嘉烈醫院,安排備受爭議。消防處今年七月尾更新救護車出勤指引,傷病者一旦無脈搏及心跳,即送往最就近醫院,有別過往必定送往屬區醫院。多名急症醫生指,此安排對危重傷病者是最好選擇,「起碼救番佢條命先可以諗下一步」。

香港急症學會會長蕭粵中指,消防處以往劃一將傷病者送屬區醫院,但屬區醫院不一定最近,故醫院管理局及消防處達成共識,無脈搏及心跳者為最危重,必定送往最就近醫院搶救,當病情穩定才考慮下一步治療。私人執業急症科醫生鍾展鴻稱,無論是任何疾病引致的無脈搏及心跳者,最好送就近醫院,但心臟病、中風、嚴重創傷等病情複雜病人,送設備完善的大型急症醫院當然較合適,大前提是他們要有生命表徵。

申訴署炮轟僵化 延誤救人

香港心臟專科學院會董陳藝賢指,患者突然暈倒及心臟停頓很大機會是心肌梗塞,不排除可能是其他疾病例如腦中風。他指,學會曾討論為此類患者作送院前分流,直接送往具「通波仔」設備的醫院提高存活率,救護員現時未有相關訓練,暫難成事。

香港消防處救護員會總幹事屈奇安稱,救護車按調派中心電腦系統的程式,將傷病者送至交通路線最快的醫院。以機場為例,一般將傷患者送往仁濟或瑪嘉烈,兩者路程同樣約廿多分鐘,仁濟的地理位置更近機場,若交通暢順會快數分鐘。

申訴專員公署今年初炮轟醫管局及消防處制度僵化,救護車將傷者病者送院搶救是不理遠近,只送往當區屬區醫院而非最接近醫院,延誤救人。消防處及醫管局原則上同意申訴署建議,並針對呼吸或心跳停頓病者採用新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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