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無業漢涉街頭騙五人手機

【本報訊】街頭行騙案男積犯出獄後不久疑又重施故技,今年初起向多名途人訛稱自己遺失財物或無錢等,要求對方借出手機以展示給自己父母看,更答應部分事主,會給予他們數十至數百元的報酬,取得手機後便逃之夭夭,警方最後憑騙徒留給其中一名事主、寫有假電話號碼的字條上的指紋,日前成功將他拘捕,他昨被解上觀塘法院就五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名應訊,暫毋須答辯,還押至下月廿四日再訊。

三十五歲無業被告李偉雄有十項不誠實案底,前年十二月才因行騙案在區院被判入獄廿六個月。被告現被控於今年二月至七月期間,在藍田及將軍澳區向五名事主訛稱自己遺失銀包及電話等財物,要求對方借出手機以向父母展示,並答應其中兩名事主會給予七十元及五百元作為報酬,但取得手機後便迅速逃去。

案件編號:KTCC 4466 /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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