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2100萬買舖變劏房

曾擔任香港上市公司中國金融租賃副主席及非執行董事的內地商人楊乃江,聲稱被香港一間移民顧問公司欺騙及誤導他「投資移民」。楊指稱因聽從移民公司負責人之建議,斥巨資逾二千多萬元購買對方持有的商舖物業以申請移民來港,兩年後他始知上當,原來港府早已將購買物業剔除出投資移民項目,而有關物業亦只是工廈劏房單位,市值僅五百多萬元,遠低於他所付出。他偕家人昨入稟高院要求取消有關物業交易、追討二千多萬元及其他相關損失的賠償。

原告依次是楊乃江、其母陸煥開及女兒楊潔儀,楊乃江在內地從事五金業十多年,三人報稱地址位於深圳寶安。被告依次是鍾正浩(又名鍾其昌、鍾燿東)、智財移民顧問有限公司及恒進發展有限公司(現改名農業財務有限公司)。

入稟狀指眾原告在一○年計劃透過投資移民來港,楊乃江在同年十一月經朋友介紹下與鍾正浩商談。鍾當時指港府即將修改投資移民條件,投資額會由六百五十萬港元調升至一千萬港元,而且投資項目亦會剔除物業買賣,故游說楊「趕搭尾班車」。鍾又聲稱由他執掌的智財集團,名下的恒進發展在屯門持有三個商舖,可供楊購買。楊為免錯失良機落實購買,三個「商舖」物業定價由六百五十四萬至六百八十萬元,連同釐印佣金等,原告共花費二千一百七十五萬多元。

事隔兩年方知真相

楊乃江在事隔兩年後因與鍾有其他商業上的糾纏,遂對申請移民一事再作追查,方知道遭被告欺騙。原來港府在一○年十月、亦即楊跟鍾初次見面前一個月已經改例,不可藉購買物業作投資移民。原告另外亦得悉所購的並非商舖,經追查下發現恒進發展在一○年九月,僅以五百一十萬元購入屯門南豐工業城一個工廈單位,之後把該單位劏成多個小單位,並將其中三個轉售予原告,但卻作價達二千多萬元。

案件編號: HCA 149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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